在伦敦这座繁华喧嚣的大都市里,仿佛每个人身上都像是被注入了一股神奇的力量,对知识如饥似渴地追求着,那股子热乎劲儿,就如同那些正蓬勃发展、不断开疆拓土的新兴国家里的人民一般,对知识的渴望简直要溢出来了。
就这样,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,我啊,几乎就干了两件事儿,要么就在大街小巷里四处溜达,要么就一头扎进书堆里。我看的书那叫一个杂,什么廉价小说啦,戏剧剧本啦,大幅的传单,还有那些优美动人的诗歌,统统都不放过。
这段日子里,雅各布·宾斯就像个神秘的过客,我很少能见到他的踪影。我压根儿就摸不着头脑,在这伦敦城里,到底是什么事儿把他的时间给占得满满当当的。想当初,我们经历了那场险些丧命的溺水事件,还有后续一连串的麻烦事儿,可把他折腾得不轻,身体恢复得那叫一个慢。从那以后啊,他常常是神出鬼没的,动不动就消失个好几个小时。不过呢,我也没把这事儿太放在心上。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,他的事儿是他的隐私,如果他愿意,自然会跟我敞开心扉唠唠。
有那么一天,我像往常一样坐在一家酒馆里,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呢,突然一个年轻人晃晃悠悠地朝着我的桌子走了过来。他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微笑,开口问道:“嘿,你是自己想单独坐这儿,享受这份清净呢,还是不介意我过来凑个热闹呀?要是不嫌弃的话,我可得坐这儿啦。”
“请坐吧,正好有个人说说话也不错。”我笑着回应道。
他一屁股坐下后,身子往前倾了倾,神秘兮兮地说道:“你是外地人吧,我跟你说,我也是。你别看这城里到处都能碰到像咱们这样的外地人,可伦敦本地人最近对咱们这些外来的,态度可不怎么友好哟。”说着,他还特意撇了撇嘴,像是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儿。
说完,他歪着头,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,接着自我介绍道:“我叫托斯蒂·帕吉特,老家是约克郡的。不过呢,我听别人说啊,我母亲是弗里斯兰人,这事儿我也只是听说,没个准头。”
“我是塔顿·芊倕。”我也赶紧报上自己的名号。
他大大咧咧地在桌子对面坐下,我看他挺随和的,就招呼伙计给他也来一杯麦芽酒。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,心里琢磨着,这小伙子估计比我现在表现出来的年龄大两三岁。他穿着虽然有些破旧,但整个人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,让人忍不住想跟他多聊几句。他这会儿看起来心情特别好,估计是这酒馆里热闹的氛围,再加上麦芽酒的劲儿上来了,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欢快劲儿。
“看你这模样,是个学生吧?”他笑着问道。
“难道咱们不都算是在人生路上学习的学生嘛?”他不等我回答,自己就先乐呵地咧嘴笑道,“不过说真的,我以前确实在剑桥念过书。刚开始的时候,日子还挺滋润,一心想着在学问上闯出点名堂来。谁知道啊,突然有一天,家里的经济状况急转直下,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供我读书了。没办法,我只能被迫离开学校,自己出去闯荡,谋条生路咯。”